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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斯通信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09-11-16 09:58 来源:厦门蓝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财务专项审计和专家评审,蓝斯通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蓝斯通信自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多款产品通过了国内外相关机构认证,申请多项专利,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此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极大促进我司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上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提升,保证我司科研实力和研发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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