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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探讨

2014-01-21 17:26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探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寻找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本报于本期开始开设“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新路径探讨”专栏,邀请中央及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就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进一步加速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带动区域产业技术升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社联合调研组

  党的十八大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我国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出了“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一系列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国家计划,2013年全国人大把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上日程,凸显了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本文结合新时期我国涌现出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趋势,探索发展思路,以期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当前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趋势

  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趋势,这些探索充分发挥了科研机构人才、技术优势,组织和整合了优秀科技资源,使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了较大发展。

  一是强化“政产学研金介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政产学研金介用”是在产学研合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有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模式。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可以实现各创新主体独自所无法获得的收益,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在不同的层次上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各方合作形成合力,产生协同效应,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产学研金介用”强化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可以实现创新资源易得,创新成果共享,保证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性。在体系内,各参与者都是主体,但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着决策指挥、协调管理、评估监督、信息交流服务等作用,对各参与主体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依靠彼此间的实时交流,在资源获取上更为容易,并通过平台共享研发成果,提高参与主体的技能和核心创造力,进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浙江德清是我国最早建立“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地区,并形成了独特的“德清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逐步发展成为“政产学研金介用”的“新德清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区域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二是依靠关键技术辐射,带动区域发展。以关键技术辐射带动发展起来的研究院所利用自身关键技术优势,把一批技术成熟度高的科技成果直接向生产领域转化并推向市场,通过核心技术的辐射带动技术的研究,推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技术水平。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四大领域的关键技术与军工企事业单位展开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科研院所具有高效率的组织系统和人力资源系统,有利于产品的再开发,通过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西北工研院在整合军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优势企业的技术资源的基础上,搭建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平台,在集成创新和产业化开发上取得突破,成为地方经济的技术支撑之一。

  三是面向产业集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面向产业集群,通过有效占据市场和技术制高点,快速实现科技项目资源与产业集群的有效对接,将科技项目资源的实施效果发挥到最大限度,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

  产业集群是科技项目资源快速、有效转化的温床。科技成果转化能够很好地结合区域经济与科学技术的特点,发挥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力量,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落地。经过多年的探索,武汉东湖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以及服务体系完善、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态势,为国家863计划的落地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2013年,国家863计划“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与武汉东湖地球空间信息与位置服务产业集群实现了有效对接。

  产业集群的知识溢出效应能够将科技项目资源的实施效果发挥到最大限度。通过集群内主体间沟通交流,实现技术的扩散,兼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技术与市场问题,弥补集群内科技创新和应用的不足,引导集群内企业的科技活动向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进行,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

  四是依靠民营机制,强化市场导向。通过依靠民营机制、强化市场导向建立起来的一批新型应用性研究机构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间发挥着纽带和桥梁的作用,通过技术的二次熟化,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依靠民营机制建立的研究机构在运行中完全基于市场需求,选择应用性研究项目,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服务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价值。

  依靠民营机制建立的研究机构通过“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这类研究机构从科研院所承接技术成果,通过“中试”解决了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专业化的分工保证从研发到生产链条的协调有序发展。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院提出“中试模式”的科技服务体系,以中试中心作为试点平台,上承科研院所、下接生产企业,对科研成果进行熟化和二次开发,有效解决了距离远、风险大、时间长等问题,保障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

  五是依托科技创业孵化,加大科技产业育成和成果产业化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大量转化沉淀在科研院所和大学的科研成果,提供了有利保障的企业聚集场所,促进了我国科技成果有效商品化和产业化,支撑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已成为科技支撑经济的重要抓手。

  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些思考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各种要素相互综合、相互配套的过程。通过多方努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创新驱动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核心战略。为此,我们在认真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新趋势,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若干建议:

  一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实现科技资源的共享。切实发挥国家科技投入主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引导全社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注重科技计划间的衔接与配套,通过重大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示范,实现科技项目资源的共享,能够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此应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和项目的组织方式,充分调动各主体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设立若干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形成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完善的组织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是面向区域产业集群发展需求,建立开放性产业研究院。以增量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一批面向区域产业集群发展需求的新型开放性应用研究机构,是新时期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途径。因此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结合区域经济与科技发展特点,依托本地产业研究院力量,实现科技项目资源与产业集群有效对接,发挥产业公共技术平台的有效力量,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落地。

  三是加强市场导向,推动建立一批民营应用性研究机构。民营应用性研究机构决策机制灵活、市场导向明确,与企业的结合更加直接和有效。这类研究机构的趋利性使得它们完全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开展工作,一方面应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资本依法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建立民营性质的开放性应用研究机构,另一方面应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让民营性质的开放性应用研究机构在正常竞争中迅速成长壮大,助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加强专业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专业型企业孵化器在聚集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有效载体,提供理想的中试基地,是促进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平台。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专业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建设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拓宽孵化器服务内容,进一步聚集各种创新要素,不断提升现有孵化器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创新源头的合作,形成互利共赢模式,共同促进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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