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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四大指向

2013-07-15 16:52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深化改革,是中央的部署和全社会的期待。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1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如何推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深化改革,围绕不断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围绕促进社会公正深化改革,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改革。

  在围绕推动经济转型深化改革方面,徐绍史要求,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价格、科技等改革,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体制保障。

  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营改增是重头戏,同时将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多向民生倾斜,稳步推进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相关改革;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重点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放宽准入加快培育中小和民营金融机构;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逐步建立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要围绕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社会事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加快改革,织就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补上短板,兜住底线。”徐绍史说。

  今年国家将整合城乡基本医保管理职能,整体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制定工作;以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监测体系、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市场准入制度、召回制度、诚信体系等为重点,建立覆盖各环节、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在环境保护方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做好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循序渐进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等一些基础性制度变革,使城乡资源、资产、资本有序流动。

  在公众关心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徐绍史指出,今年的重点是落实国务院已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并就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加强国企收入分配调控、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重点问题,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意见。各地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大病救助、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等制度,“兜住”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坚守网底不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徐绍史强调,公平正义是发展的活力源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通过改革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今年国家将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切实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问题,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重点推动民间资本切实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在公平市场准入、扩大开放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下工夫;率先将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

  “健全保障起点公平的体制机制。”徐绍史强调,针对起点不公平的问题,要深化减贫、教育、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在扩大横向流动的同时,增强纵向流动性,切实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当前中国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政策刺激只能解燃眉之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是长远之策。

  徐绍史要求,今年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改革要以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为突破口,抓紧清理、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对于条件成熟,市场、企业和地方已经准备好的事项,要坚决放开,不要犹豫,不能拖延。在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要做到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对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把审批变成便捷高效的服务。

  “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必须以敢闯的锐气和会闯的睿智,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徐绍史说。

  国家将逐步建立兼顾基本生活和资源节约的阶梯价格制度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表示,为减少资源价格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对居民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用热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逐步建立兼顾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

  “基本生活需求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非基本生活需求价格更多反映市场供求。”徐绍史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

  国家将健全保障起点公平的体制机制

  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30日表示,要针对起点不公平的问题,深化减贫、教育、就业、创业、社保等方面的改革,在扩大横向流动的同时增强纵向流动性,切实促进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公平正义是发展的活力源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徐绍史在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通过改革构建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和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制度环境。

  一系列保障起点公平的政策措施近来连续出台。在教育公平方面,日前国家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希望;在就业公平方面,国家要求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徐绍史还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抓紧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制度环境,最大程度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重点推动民间资本切实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在公平市场准入、扩大开放范围等环节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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