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加快高新区发展
2011-12-01 17:13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国家高新区自1991年3月创建以来,发展空间由小到大,经济规模由弱到强,队伍成员由少到多,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为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了贡献,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区发展道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国家高新区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家高新区要成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先行区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最终目的是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消除体制性障碍,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高新区作为20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应当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先行区。
首先,高新区20年的创新实践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20年来,高新区坚持“科技特区”的办区理念,在行政管理体制和服务运行机制上勇于创新,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其次,通过高新区先行先试,率先实现国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三个根本转变”目标。国家高新区作为改革试验区,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要求,打造高新区管委会良好形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转变高新区管委会职能;按照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要求,继续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经过5年努力,在高新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三,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进一步加快高新区管委会职能转变。高新区是国家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具有“小机构、大服务”“小政府、大社会”管理体制优势,要以解决“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问题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要正确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科学而有效地调节科技与经济活动;要规范市场执法和行政执法、严格市场监管,建立“诚信园区”;要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管理体制,打造人民满意的“平安园区”;要以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民主和谐为目标,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建议科技部会同中组部、国家编委等部门,允许和支持国家高新区在行政管理模式、开发建设模式、产业发展模式、党政工作模式、社会管理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并加以总结推广。
国家高新区要成为培育全能型人才的大学校
国家高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从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上,既不同于一般区(县),又不同于一般开发区,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首先,高新区作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高地,党政一把手必须认真履行抓好第一生产力这个第一责任。其次,高新区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基地,党政一把手必须具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综合领导能力。第三,高新区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沿阵地,党政一把手必须配备符合新时期干部德才标准新要求的领导干部。
高新区要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
我国正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作为肩负国家重要使命的国家高新区也将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首先,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高新区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要支持高新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以深化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作用,将其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实现创新驱动与引领发展的先行区。
其次,科技部作为国家高新区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战略要求高新区始终不渝地以率先创新、持续创新为主题,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要抓紧做好对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机制的顶层设计工作,以“科学决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效率优先”为目标,大力推动国家及地方高新区立法工作,形成“国家指导具有权威性、地方管理具有有效性”的新型体制,赋予国家高新区应有的经济管理权限和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权限,充分发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产业专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和国际化的服务能力。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国家高新区干部队伍教育,大力弘扬高新人敢于开拓、勇于创新、善于实践的精神。国家高新区经过20年发展,已经培养和聚焦了一大批高素质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人员,形成了具有“自立自律、超越自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特色文化。要充分发挥高新人,尤其是曾经在高新区工作过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资源优势,一方面在高新区对他们事迹开展学习宣传,另一方面请他们在现有领导工作岗位一如既往地对国家高新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更大支持。(宋捷)(作者单位:长沙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