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宜瑜: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有赖教育
2011-12-01 16:52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在世界许多国家,为引导学生领会科学道德与科学职业的伦理精神,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究生都有一门必修课——科研诚信。但我国开设相关课程的高等院校寥寥无几,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
执掌着120亿科研经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最近做了一件“小事儿”——亲自参与挑选并组织翻译出版了《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
陈宜瑜认为,系统完整的科学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的缺失,是引发科研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当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和监督惩处机制,但更需要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行为规范教育。
他说:“经过大量调研和讨论,我与学界许多同仁逐渐达成共识:当前中国科学发展来说,科研诚信教育,尤其是科研人员在入门阶段接受的科研诚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但目前还是非常薄弱的。我国大部分高等院校还没有开设科研诚信、科研行为规范的相关课程,也缺乏适合的教材和读本。”
前几日,中科院研究生院请陈宜瑜就科研诚信问题作两个小时的报告。“两个小时是讲不清楚的,这至少应该是一个学期的课程。所以我建议:借鉴科技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大学或者研究生阶段开设这门必修课,不是简单枯燥的说教,而是通过案例、讨论和行为训练,让青年科技工作者明白,什么是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什么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可以做。考虑到我们很难在短时间内编写出一本好的教材,所以决定从国外挑选一本公认的经典教材,先用起来,待时机成熟了再编撰我们自己的教材。”他说。
如此说来,一本好教材当是科研诚信建设的一个起点,是大事儿。
制度是基石,我国科研不端行为边界尚需厘清
在“百度”上,“学术腐败”的搜索结果高达348万多条。而据有关专家统计,自2006年至今,《自然》杂志有110多篇文章、《科学》杂志有近70篇文章涉及科研诚信,其中十分之一与中国有关。
本该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中起引领和导向作用的中国科技界真的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吗?
陈宜瑜说,因为概念不清,我国科研诚信问题的严重程度被有意无意地夸大了。利用学术权力骗取国家科研经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学术腐败行为只是个案,把科研不端和不当行为都笼统地称为学术腐败行为并不科学。
“科研不端行为频发是科技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这不仅是中国科学界当前面临的困惑,也是世界各国科学界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陈宜瑜表示。
他介绍说,在早期科研活动中,科学家几乎完全凭兴趣开展研究,偶发的科研不端行为都是虚荣心使然。20世纪中叶以来,科研活动的动力更多地转为国家和市场需求,呈现出“双力驱动”的特点,科研成果与社会利益的联系愈加紧密,科研活动也越来越多地带有了职业性。“这一转变推动了半个多世纪以来世界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但同时也使得科学研究对一部分人来说,成了迫于压力不得不完成的工作,或者谋求更大经济利益的手段和途径。科研经费要靠竞争取得,科研水平与职称、收入等个人利益紧密相连。压力和科研活动目标的异化是科研不端行为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按照国际惯例,科研不端行为被严格定义为伪造、篡改和剽窃行为,但不包括无意的错误与观点差异。陈宜瑜说:“遗憾的是,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定义和边界并不清晰,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
记者查询发现,在2009年科技部、教育部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中,“伪造、篡改、抄袭、剽窃”被认为是科研不端行为。中科院2007年公布的《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科学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2007年中国科协发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则规定,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具体包括:一稿多投、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以学术团体或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等7种行为。而在2006年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科研不端行为被定义为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科研行为准则的行为,包括提供个人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和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等6个方面的情况……
陈宜瑜建议,相关部门最好能够根据国际惯例,厘清我国科研不端行为和不当行为的定义和边界,从而在制度层面让科研人员知道什么是不应该做的。这样也可以避免我国科研诚信问题被过度放大。
教育是根本,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育亟待纳入大学和研究生课程
陈宜瑜说,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行为规范训练,科研人员常常因不清楚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不可为而“犯错误”。
他举例说,科学都有假设,有的年轻科研人员在发表论文时,会把与假设规律不一致的数据“藏”起来,忽视了看似不正常的数据也许会引发一个新的发现,也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再如,有的博士生以为,待项目评审时自己一定可以获得博士学位了,就在申请人学历一栏写上了“博士”,并因此受到处理。
他强调,科研不端行为有一个要处理一个。但是要做好教育工作,不教,出了问题就惩处,绝对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
据统计,从1999年到2009年,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审议、证实的204个有违科研诚信的案例中,约有80%发生在基金项目申请前和申请阶段,其中大约一半的人因提供了虚假或失真的研究背景和简历被处理,而真正的数据伪造、篡改和剽窃(FFP)仅占14.98%。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刚到研究所工作时拿到的那个实验记录本,上面有页码,按照规定,每次实验的时间、所用的制剂、实验方法、结果、参阅了哪些科学家的研究、下一步的计划等都必须填写清楚,而且必须用钢笔写,本子用完了要上交。但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这样的记录本了。
“我们以往的科研诚信教育,常常停留在简单的说教。国内也编了一些相关的书籍,但都是围绕着不端行为本身在做文章,很少有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规范的教材出现。《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是我们在美国杜克大学王小凡博士等海外学者的帮助下,从国外数十本有关教材中遴选出来的。它对科研活动中的基本规范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包含了大量的案例和启发性的讨论。像实验记录如何保存,师生关系怎么处理,论文署名的规则等等,都有详细的介绍,为年轻科研人员展示和分析了科研诚信方面一系列的核心问题,使其认识到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这些责任。”陈宜瑜表示。
在这本书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包括:受试者(人和动物)保护、科研诚信、环境与安全问题和财务责信(恰当和负责任地使用研究经费及处理利益冲突)四个方面。陈宜瑜建议,将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育列入大学和研究生必修课程,从行为规范教育入手,推动科研诚信建设。
他说:“我自己也在认真读这本书的原著,有些思考题我答起来都有困难。应该说,它不仅对年轻人有用,同时也可以作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资料。那些没能接受系统科研诚信教育的科研工作者甚至我们的管理者,都能从中受益。”
陈宜瑜指出,相对于普通的社会诚信标准,公众对于科研诚信具有更高的要求和期待。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是对科学家最基本的要求。科研不端行为造成的危害不仅仅是科学家的个人诚信,更将动摇社会对科学家群体的信任,甚至引发社会对科学本身的信任危机。“科学道德建设和科研不端行为的防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至关重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