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创新能力制约
2011-08-25 17:31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然而,当前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面临包括体制机制、政策、文化和科技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制约,其中最根本的制约仍然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只有加快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才能改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依赖的技术路线基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低、科技资源分布失衡等方面。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有针对性地应对面临的挑战,打破科技创新能力的瓶颈制约。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临科技创新因素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一批像华为、中兴、海尔、奇瑞这样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1995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科技活动的企业数所占比重为56.9%,2008年下降为37.1%。有科技机构的企业数所占比重为39.8%,到2008年下降为24.7%。也就是说,有近2/3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没有科技活动,有3/4的企业没有设立科研机构,企业科技活动整体呈现一定的下降态势。而且,企业引进消化吸收经费比例过低。2008年,我国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费用与技术引进费用相比仅为0.24∶1。从国外经验来看,日本、韩国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的费用高达引进费用的3到10倍。上述数据表明,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的发展仍不是主要依靠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如果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的发展方式不转变,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式就很难根本改变。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关系我国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关键,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较低,也制约了创新效率的提高。近年来,我国出台和颁布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极大促进作用。但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仍然有很大的改进余地。教育部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8000项之间,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却不到1/10。我国目前有科研人员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并且拥有上万项省部级科研成果,2万项以上专利,科技成果推广率约为15%,真正大面积应用并获得可观经济效益的很少。应用型科技成果不能转化成工程化技术、产品或产业,其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就无法发挥,同时也就不能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而关键技术受制于人,则阻碍着我国产业链的进一步提升。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技术依存度虽然有所下降,但许多关键产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一方面,我国产业技术中自主知识产权少,导致许多产业的关键技术严重依赖国外,成为产业进一步发展和进入国际市场的瓶颈。另一方面,我国生产装备特别是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差,大量技术装备,特别是高端产品主要依赖于进口。装备制造业虽然规模较大,但真正体现行业竞争力的高精尖加工工艺和重大技术装备仍然比较薄弱,市场急需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技术装备和产品严重短缺。如果在关键技术领域不能有效突破,且又不能从国外获取这些关键技术,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会比较缓慢。
当前,我国科技资源布局不均衡,也对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提出了巨大挑战。我国科技资源的空间布局呈现差异化发展态势,区域科技资源大体呈东中西地带性分布的格局。从区域R&D总经费的省区排序分布来看,排名第一位和最后一位省份相差447倍,并且这种差异还在扩大。我国科技资源配置格局和配置效率的差异导致不同区域创新能力的差异,这也决定了不同区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应有所不同。反过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不同区域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
推动自主创新必须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工夫
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但对政府的行为必须要有所规制。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政府部门显然拥有更多权力,这种权力如果不被恰当地运用,就可能成为阻碍自主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因素。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首先需要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一是规范政府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