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资源回收体系 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2011-06-21 10:01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保护议题日益受到政府、企业以及广大民众的关注,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传统经济向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践方法。“十二五”发展循环经济突出四大特点。
作为第十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届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日前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着重探讨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新理论、新思路、新政策、新方向,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家循环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即将出台之际,此次论坛的举办对促进我国循环经济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优先的原则,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的发展,并从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和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4个方面指出了未来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保护议题日益受到政府、企业以及广大民众的关注,发展循环经济成为传统经济向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践方法。”新华社副总编辑夏林表示,过去5年,我国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5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29%;今后5年更要再接再厉,将环保工作成就推向新的高峰。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仍然是‘十二五’期间重要的工作内容,将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夏林说。
“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突出四大特点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循环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全国人大环资委原主任毛如柏表示,在巨大的资源能源需求和严峻的环境压力面前,我国经济要进一步发展,只能从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中寻找出路。
毛如柏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有4个突出特点。一是首次明确提出资源产出率目标。资源产出率是国内生产总值与主要资源消费量的比值,是反映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综合性指标。提高资源产出率,以更少的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产出体现了绿色发展的导向。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以往资源产出率的变化情况,综合考虑未来5年的发展,提出了资源产出率要提高15%的目标。
二是强调推行循环生产方式。生产环节是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主要环节,也是节约潜力最大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关键节点。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从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设改造产业园区等方面入手,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污染物集中处理,统筹园区产业基地和产业带的空间布局,构筑上下连接、相互循环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循环利用体系,实现产业循环。
三是提出生产消费等领域循环经济全面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从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提出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把生活消费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推行绿色采购等工作,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是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由试点转向示范层级。“十一五”期间国家组织开展的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要从试点走向示范和全面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10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的规模。
为循环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毛如柏表示,为了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6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指导。建议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要求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快组织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战略型新兴产业规划和节能环保产业规划。通过这些规划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促进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地快速发展。
二是强化试点示范。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循环经济试点的协调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着力培育典型示范企业。
三是强化产业集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循环经济的产业化必须依托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资源支撑,建设产业基地有助于形成专业化回收、清洗、再利用、资源化建设的产业链条,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精神,探索开展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新优势。
四是强化技术培训。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支持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绿色设计,加大关键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力度。
五是强化体系建设。建议有关部门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切实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加强废旧机电产品出口检验。
六是完善法制建设。目前《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还不健全,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加快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建设。
循环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原主任孙佑海表示,《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已经两年多,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十分重要。他指出,《循环经济促进法》在实施中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不够理想,二是政策和技术支撑体系仍显得薄弱,三是激励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对此,孙佑海建议:一是抓紧制定出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经济发展。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加快制定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名录及管理办法;建立鼓励、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名录;建立限制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消费品的名录、禁止在电子电器等产品中使用的有害有毒物质的名录以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管理办法等,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扎实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再生产品的标识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的统计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形成健康的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品在整个产品中的比重,加快示范基地的建设,提供经济政策管理相结合的有效模式,加快适用实用技术的推广,促进循环经济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基础科学的研究,提高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对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四是尽快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执法检查,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后评估工作。
孙佑海强调,如何有效总结两年来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已成为当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