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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2009-12-17 16:35 来源:中国自动化学会专家咨询工作委员会

  电子垃圾处理隐患堪忧

  海淀区三义庙附近的金桥利康旧电脑交易市场,是目前北京市惟一一家专营旧电脑的市场。据经理张先生介绍,市场目前约有100多个摊位,租借给私人经营,市场有较好的管理体制。一位商户告诉记者说,他们主要是回收旧电脑进行维修,再转卖给其他顾客,赚取差价。但由于电脑更新极快,回收的旧电脑积压不能及时售出,会影响资金流动,就只有当作废品卖给小贩。

  正在市场上回收废旧电脑的一个小贩热情地对记者说:“别人不要的我们都要!您要什么?奔四的处理器要吗?”他们收购的旧电脑出路有两条:一是经过清洗、修理翻新后转卖,尤其是大量销往农村和偏远地区,这必然会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隐患;二是卖给设备简陋、环保条件不足的加工点甚至家庭作坊,对回收的报废电脑进行拆解,取出值钱的元件或材料再次转卖,其余的当垃圾随意扔掉,对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

  各种家电和办公设备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电子工业的飞速发展,使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缩短,导致大量电子垃圾的产生。电子垃圾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例如铅、镉、铬等重金属,旧冰箱中的制冷剂、发泡剂、聚氯乙烯塑料和溴化阻燃剂等,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存。我国广东贵屿、浙江台州地区就是典型的电子垃圾灾区。

  环保型回收处理可行

  专家们一致认为,将电子垃圾转变为有用的再生材料是一项复杂而昂贵的工程,但从技术上是可以做到的。清华大学环境系固体废物控制及资源化研究所所长聂永丰教授认为,回收处理电子垃圾所造成的污染是有限的。但由于拆解电子垃圾的大多是小作坊,地方集中,工艺落后,缺少环保意识,随意丢弃废弃物,追求最大利润,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如果能够扩大投资进行规模经营,提高工艺水平,人工为主,机械为辅,科学管理,是可以实现电子垃圾的环保型回收处理的。

  中国家电研究院张友良教授介绍说,在欧洲,处理电子垃圾时,首先是进行人工识别,制造商有义务向处理商提供相关信息。对仍有使用价值的元器件和回收处理的再生材料,标明再生标志后出售。对于有毒、危害环境的物质则交由有技术、有资格的专业企业进行终端处理。

  据报道,家电王国日本在家电回收处理方面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日本松下环保技术中心是松下公司的家电回收基地。中心实行流水作业,工人们在洁净的现代化厂房中,戴着手套,在流水线前对旧电视机进行小心分解,从家电中回收的玻璃、铜、铝等材料可以制作成玻璃杯、易拉罐等再生产品。

  明确责任要靠立法

  许多专家认为,我国电子垃圾处理的出路在于尽快立法。据悉,我国回收利用电子垃圾《草案》有望在近期出台。张友良教授认为,法规应该体现以下方面:

  第一,规定电子产品正常使用寿命期,区分废和旧,规范旧货市场。若超过寿命期继续使用而发生事故,企业对此不承担责任。强制报废难以做到,这就需要社会安全和环保意识,需要依靠法规进行管理监督,保证旧货市场商品的质量,降低对新产品市场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解决电子垃圾处理企业的原材料供应问题。

  第二,明确制造商、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各方面的责任。凡在制售过程中受益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制造商对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负有责任,有义务在设计产品时考虑环保和回收时的方便,例如减少产品中塑料使用种类,对不同材料明确标识,便于识别回收等。据报道,日本人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同1983年比,电视机上的塑料种类由13种减到现在的2种,零件数由39件减到15件,加快了回收时的分解速度。

  第三,回收处理电子垃圾的付费机制无疑是明确责任的直接体现。应该将回收处理的费用“外部费用内部化”。例如借鉴日本经验,市场上家电等产品的价格包括部分日后回收处理的费用或处理历史电子垃圾的费用,消费者在付出这部分费用后有据可凭,避免重复交纳。政府要进行管理监督和引导,使这些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示范试点和必要的政策倾斜,使环保企业能够规范地进行市场化运作。同时还要支持终端技术的研发,通过逐渐使资源循环使用,趋近于零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日本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和德国的《循环经济法》都规定了家电制造商、进口商和消费者对电子垃圾回收与处理的义务和责任,法国、瑞典等国家也规定实行“制造商责任制”,由厂家和商家共同承担责任,对个人也规定了一定的责任。

  张教授认为,在我国实行丢弃者付费很困难。免费回收虽然对电子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极为有利,但很难实行。还是消费者将旧电子产品交给零售商,作价回收,或以旧换新的促销活动比较适合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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