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调试是电力建设工程的关键阶段和重要环节。启动调试是一个独立的阶段,由各方代表组成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领导,由业主指定启动调试总指挥,从分部试运开始工作,一直到试生产结束。由调试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试运指挥。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及验收的程序一般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分部试运,整套启动,技术资料和备品备件移交,工程验收,试生产,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验收一般包括:检查完工程度、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质量情况、外委工程(如铁路专用线、码头、厂外公路、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工程)等的验收。
分部试运是由厂用电受电开始到整套启动前的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由安装单位负责,建设、调试、生产、设计单位参加,主要辅机设备还应有制造厂人员参加。经分别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如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须继续运转时,经双方协商,可交由生产单位代行保管并负责运行维护。
整套启动是指由机炉电第一次联合启动试运开始到96h(72+24h,300MW以下火电机组)或7d(168h,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试运合格移交生产运行为止。该阶段由启动委员会负责,启动调试工作由试运指挥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批准的整套启动方案进行。72+24h或168h带负荷试运,主机和辅机均应连续运行不中断。整套启动试运合格后即可移交生产单位进入试生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