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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等到言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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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放假嘛,大家终于不会因为技术问题愁死了,那就聊点轻松的!
注明:十几年前在成都工作,住川陕立交对面那个小区(熊猫公园)对面,大把的闲置时间玩文字。这个故事是成都新都区那边的同事讲的,当时我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出来,在我的QQ空间里十几年了。以此送给还没结婚的朋友们,等等吧,属于你的言情时光可能上天就在安排了!
附件 psc.jpg
在熊猫公园门口留影
   一
  公司在北边,我在南边,一个小小的城,有点破旧,城里有我的故事。
  “他以前就住在这儿。”莲子告诉过我的。
  莲子是公司的网编,丫头二十四岁,我比她大六岁,只隔着办公室那薄薄的窗玻璃,每当我走神的时候,映入眼帘是她的一头黑发,就如一堵丝质的屏风挡住我的视线。她有一种古典的美丽,恬静而婉约。同事们都喜欢这个安静又谦虚的小姑娘,而我知道莲子的深邃的眸子下隐藏着忧伤的故事。
  我代表公司去招聘人员,莲子来应聘,递上的是中专履历,小姑娘的气质谈吐也颇优雅得体。老板说了,应聘人员文凭最少本科,我有点为难。莲子说,我知道我的学历达不到你公司的要求,但我以前做个网编,文笔也不错,要不,我也不会跑到这里来丢人现眼。我知道我们工作的特殊性,我把莲子带来了。
  莲子对我很感恩,叫我姐姐。对工作投入了十二分的热情加努力,我知道一个小姑娘单枪匹马游走人间的不容易,和我熟了,我便常常带她出去走走,也让她学着怎样和客户沟通。其实,我知道我是个老女人了,虽然感谢现代科技产品让我看不出真实的年龄,也有那些穿学生服的孩子亲昵的叫我姐姐。但我知道岁月不饶人,没有人能长葆青春。
  回我家要经过一座城边的四合院,青瓦灰墙,落英满地,莲子相当的留恋,红着眼眶。
  “我猜,这个院子有你的故事?,或者你家的……”回头,四目相对,我说。
  莲子摇摇头,许久,低声说,“是我的,我的故事,小时候我就住在那条巷子里……”
  那条巷子多年罕无人迹,传说是有名的贫民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莲子看出我的疑窦,勉强一笑,“其实我来这个城,本来是找他的。”
 “你男朋友!?”
 “算是吧……”莲子眼圈一红,压抑着激动的情绪。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呢。”我说。
  莲子告诉了我她的故事:原来她小时候就生活在对面的这条胡同里,她是乡下人家的女儿,乡下人家总希望老婆养个男孩继承香火,于是一家便进城躲避计划生育的政策。父母没有工作,靠捡垃圾为生。于是她这个脏兮兮的疯丫头成天就跟着胡同里的一群小孩跑来跑去。胡同里有个十几岁的孩子王,总会变戏法一样的拿出些好东西来哄他们。莲子太小,常常受别人的欺负,孩子王为了保护她,有几次居然被别人揍得鼻青脸肿。他说,他会保护她一辈子,当年谁也不懂这话的含义,她听了便一个劲的使劲点头。
  “于是,那个时候你就开始爱上他了?”我说。
  莲子摇摇头。“那个时候不叫爱。”后来她才知道,孩子王是个盗窃犯,他是每次拿着偷来的东西哄着她们开心。莲子说,“后来他偷了百货公司的钱,人家报了案。我不知道,那天我第一次穿他给我买的花裙子,高兴得在院子里跳了一个上午。”
我本来想说点什么,看了看莲子伤心的样子,终于什么也没说,莲子低着头,也许她是为自己感到羞耻。
我拍拍她的肩膀,轻声问,“后来呢?”
  那天他把自己藏在这个院子里,藏得地方只有我知道,别人来找他,我就把人家带到这里来了。莲子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轻轻的抽泣起来。
  我说,你是对的。
  莲子抬头看了看我,眼神里没有感激。她淡淡的说:其实你不知道,他爸爸和他妈妈离了婚,他妈有绝症,他和他妈母子俩相依为命。
  二
  莲子像一只忧伤的蝴蝶,带着淡淡的茉莉香水味进进出出,业务上手得很快,中秋的团员会上,老总向我举杯,感谢我为他物色到这样一位出色的员工,说佩服我当初的眼力。
  同事妒忌的提醒我:姐,这小女孩威胁到你的位置了。我笑笑,笑而不答。自从我知道了莲子的秘密后,她反而和我走得没那么亲近了。见了我还是那得体的笑容,回答问题还是那样的干净利落,但我总觉得她和我疏远了些,我更喜欢她纠缠着我为她解说一份英文说明时的无赖,在我的办公室谈话时偶尔拿错了茶杯时的尴尬。
  后来我明白,我那天的话伤害了她所爱的人,虽然我表扬了她,可恰恰否定了她的爱。
  新来的同事和我是一个省的老乡,年龄也相仿,有着一头蓬松的黑发,对人就笑,笑得还像国内某知名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右颊上总浮现着一个迷人的酒窝。当他知道我还驻扎在大姑娘的老本营里,独守香闺的时候,主动地向我进攻。
  这是一个好兆头,被人爱的感觉总是让人幸福的。公司的男同胞陈旧的思想观念严重,把我摆在上司的位置上,从来也没有人越雷池一步。
  “我请你吃饭吧,今天是周末,明天反正休息。”同事把整理好的文件放在我的桌子上,低着头,声音也很轻。我不喜欢这样的约会,仿佛我是一个陈列品,每人路过,看看而已,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公司里名正言顺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呢。
  “你喜欢吃什么?我请你。”我故意说得很大声,门外的同事们正竖着耳朵呢。
  “那怎么行,当然我请你。”
  我未置可否,拿起包,昂首走了出去。
  我爱去北园,一个精致的小餐厅。论规模,在这个城市里哪个角落里都可以找到的那种。我爱它,只因为老板是我的姊妹,我的口味我的爱好甚至我的伤悲她都知道。同样,我也喜欢靠窗的那个位置和窗边那盆长得非常茂盛的文竹。
  还是我熟悉得音乐,浅浅的萨克斯风。
  窗边今夜有了客人,高大的轮廓,浅色的厚毛衣,外衣搭理在臂弯里。这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士,说着标准的普通话,偶尔夹杂着几句英语,不时的放声大笑。
  男人嘛,就该有几分男人的风骨,关键的时候那怕能嚣张的骂几句脏话也行!
  餐厅女老板丽和我有着惊人的人生经历,爱过痛过,成熟而美丽,深黑色的眼眸总躲在长长的睫毛下,妩媚但有着浅浅的忧伤,丽习惯游走于那些功成名就的男人中间,从来不属于谁,也得体的保持着男人与女人之间的那种暧昧的关系,她那穿着细高跟鞋穿过吧台的身影,对那些男同胞来说,绝对比一瓶珍藏了60年的法国红酒更醉人,更有杀伤力。
  趁着老乡结账的时候,丽惊鸿一般的飘过来,眼神里有种坏坏的笑:“你男朋友,新交的?”
 “新来的同事,是老乡。”我波澜不惊,心里的确有着连我自己也惊讶的镇定。
 “骗人,我都看见……他看你的眼神,不止于此。”
 我浅浅一笑,“但愿如此吧,我还希望早点嫁出去呢。”回头,问丽,“那位是你的知音?!”
 “谁?”
  我向窗边示意。刚才那位先生,几时已曲终人散。
  丽惊讶,说,“那是客人。”
  “常来吧?”我说得漫不经心,可还是被丽听出来了。她故意调皮的看着我的眼睛,有着嘲弄的眼神,“呵,我知道啦,我知道啦,你常来吧,那位置我给你留着……”丽大声的笑了起来。我一下感觉我的脸可能红到了脖子根。
  “你们认识,”老乡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眨巴着眼睛问我,“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
  “老板说你小气呢,”我偏着头又补充说,“才不是呢,她夸奖你,说你很有绅士风度。”
  老乡一脸窘相,“哦,你餐厅的菜真的不错,以后我常来。”
  “走吧走吧,”我说,现在是黄金时间,“漂亮的老板要忙着挣钱呢。”
  三
  莲子来辞职,一脸坚决。
 “说说你要离开的正常理由。”我心里感觉深深的疼,我想留住这个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妹妹,当然,还有业务上的。
 “我听说‘他’在北边,我想去北方那个城。”莲子低声说。
  问世间情为何物?我仿佛被人重重的一拳击中要害。我知道,一万条理由我都可以把莲子留下,唯独这一条,我知道我留她不住。
 “你确定你能找得到?”我说。
 “也要试试看,”莲子的眼睛闪闪发光,“我找了几年了,如今终于有了他的消息,我也知道一个人如果融入一个城,没有联系方式的话,希望很小……”
 “古书上不是说了吗,有情人会终成眷属的,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他!”我尽管心里有一千个不舍,一万个理由希望她留下来,嘴上却说,
 “如果万一找不到,你就回来,只要姐姐还在这个城,你就可以放心的回来。”
 “姐姐,”莲子使劲的一个劲的点头,有点哽咽。然后,飘然而去。
  莲子的离开,工作的中心又压在了我的头上,我要老乡接替莲子的任务。老乡精神抖擞,两眼发光,准备放开手足大干一把,他满腹的经纶正需要得到印证呢!但我深知,人在商海中游走,光有豪情壮志是不行的,这里面有很多曲直,不经过实践你还真很难把握分寸。
  一家外资化妆品公司的业务瞄上了这个城,希望我们在推广力度上帮忙想想办法,该公司派了一位搞市场策划的先生来合作项目。老板非常重视,我决定亲自出马。
  那是下午三点多钟,我们约好在北环的一家咖啡厅见面。我忽然想起莲子,她走了一个多月,这个城已经是金秋时节了,最具代表的梧桐,叶子一片金黄色,有点伤感的落在咖啡厅门前干净的台阶上。
  那北方的城已经很冷了吧?
  那位先生正等着我的到来,他侧着脸,花生油一样的阳光照在他的额头上,同样一片金黄色,显得妙曼而迷离,我看见那灰色的外套和熨得整洁的衬衫袖口。天,他就是我在北园见过的那个男人。
 “你好,我就是萍。”他伸出瘦削而修长的手,把自己当老朋友一样的介绍。
  我说,“我就是芳,芳草萋萋鹦鹉洲的芳。”然后又说,“我见过您?”
 “是吗”,萍瞪着他那惊讶的眼睛,马上又笑眯了起来,“长得面善,人家总习惯把我当着好人。”
  我笑笑,“你才不面善呢,是那晚在‘北园’,你那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生硬的英语让我记忆深刻。”生意场上的游戏准则是:你一上场就得给对方一种很强势的感觉。
  萍一拍前额,尴尬的败下阵来,“我是初学的,就进了三个月的培训班,那晚国外老大通电话,老大的中文是个半桶水。”
  我被他的夸张逗得格格的笑了起来。
  老乡被业务搞得焦头烂额,暂时顾不上搭理我,但公司上下都看出了他对我的热情,隔壁办公室的大姐偷偷的问我,“是恋爱了?你这丫头,有喜事要大家分享啊。”
  “我恋爱了吗?”我摸摸自己的额头,瞪着一双疑惑的大眼睛反问。
  大姐摸着我的头,“瞎子都能看出来,你气色更红润了,只有谈恋爱的人才会这样。”
  我莫名其妙的跑到镜子前,仔细的端详了自己的容颜,明眸皓齿,细长的柳叶眉,有点丰满但还算性感的身材……
我知道我的快乐,我的幸福是萍的出现的缘故。三十年啊,人生有几个三十年,但我等来了!我第一次等到了我心跳心动心发慌的感觉。席慕容的诗《一棵开花的树》写到:爱一段情缘,要在佛前求上五百年。那我一定是求了一千年。
  萍身上带着他淡淡的烟香,出入在我的世界里。我惊异的发现,原来香烟也有一种男人味。(这和女性吸烟是完全不同的,当一个女孩优雅的坐到你面前,纤细的手指夹着一支香烟,叛逆而放纵!对男人来说,绝对有着致命的诱惑。)男人的世界其实并不单调,正因为造物主的化繁而简,男人的世界每个细节都成了焦点,尤其是懂得品味人生的男人。
  萍跟我海阔天空,我知道了他其实到过很多地方:从江南到塞北,从马来西亚到新加坡。其实,有的地方我也到过,甚至于比他更熟悉,我愿意把自己变成井底之蛙,其实是希望他给我唠叨他的故事,他的人生。萍从来没告诉我他的过去,我也隐隐觉得他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我又何必去窥视这片禁地呢。
  关于他的故事,我只知道:没有家,也没有牵挂他的人,他所有的生活就如他那辆灰色的Polo车,今年在这个城市生活,明年不知道漂泊在那个城!我听了这话觉得有一种黯然的感伤,我自己觉得,没有一个人愿意像浮萍一样的流浪的。风中的落叶,还飘摇着寻找它的根呢,除非是生命中真的没有他牵挂的人。
  做公关做企划的游戏规则是,从来没有立竿见影的良策。个中的人最难捱的日子,不是没日没夜熬文案的那些日子,而是自己的创意付诸市场后,那两三个月的等待期。
  从金秋到初冬,天气咋暖还寒,萍公司的产品在这个城进展得很顺利。萍的经理从东方的那个大城市飞来做东,老乡陪我去应酬。
萍的经理身材高大,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考究的金丝眼镜,他是一员商海中的战将,有着一套固执的交际应酬方式,既有中国式的应酬又有西方式的交际。
  ……
 “芳芳小姐,这杯酒是我敬你的,”他提着酒瓶又一次站起来,要和我干杯。“你的企划干得非常优秀,应该受到我的尊敬嘛。”
 “呵,”我紧张的张开五指,如母鸡保护小鸡一样的罩住酒杯,“经理先生,我……已经不甚酒力了。”
 “哪里哪里,饭局才开了个头呢,”他说,“像你这样精明干练的小姐,那有不会喝酒的呢。”
  我说坚决,“真的不行了,再多喝一滴就出丑了。”回头看萍,希望他帮我圆场,萍一脸的无奈。
  他告诉过我,他公司经理酒力通天,席间少篷敌手。弱点就是,半醉半醒之间 ,很多生意都能痛快的签订下来。
  我的个性是:不强人之难,更不强自己之难。这时候老乡自告奋勇的上来,为我挡驾护航。结果可想而知,那晚老乡喝了个酩酊大醉,四足朝天,换来的结果也有,萍他们公司的化妆品推广计划委托给了我们。
  晚上我和萍送老乡回去,快到家门口的时候,萍忽然把车停住,说你能帮我买盒烟吗?
  我点头,接过他递给我的钱包。
  初冬的夜,有点冷冷清清,守店的阿姨好心的提醒我说,一个姑娘家,半夜别一个人在街上瞎逛,会有危险的,言语间充满了温暖。但我的心却仿佛掉进了冰窟,因为萍的钱夹里边,我发现了莲子的照片,当时我因为找零钱。照片和几张银行卡夹在一起,已经有点褪色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莲子:太熟悉她忧伤而明亮的眼睛,还有嘴角下的那颗漂亮的朱砂痣!
  莲子说的那个“他”,当年的“孩子王”,就是萍。
  四
  小时候妈妈抱怨我,说是个爱哭女孩,父亲说我的小脑瓜装有太多多愁善感。我也经历过爱情,可我从来没经历过如此恼人的问题,在爱情和友谊之间,我真不明白我将扮演什么角色?也许我同样是个小器鬼,是个伪君子。我知道了萍也同样牵挂着莲子,要不然不会把她当年的照片保留至今,也明白萍为什么和我保持着距离:我离他近点,他便离我远点,我离他远点,他会离我近点。
  千百年来人们也没能演绎完的故事,爱情这东西,当真有人间最难把握的尺度。
  我把我的愁思我的幽怨我的感伤写成小说,发表在网上,有一家平面媒体找上我来,说他们愿意发表,这让我哭笑不得。有网友留言,让我恨得牙痒痒的:好像我是个物品,扔在了街上没人要似的,言词中充满了同情。也有网友留言,说如果爱一个人,最起码你要让人家知道,你爱对方,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来抉择是最好的结果……
  我翻着塔罗牌,半天下了决定:如果一个礼拜网上有100个人给我留言,我便告诉萍,我爱他!如果没有,自己便把这杯情感的酒留给自己,宁愿自己独醉!
  萍来看我,见我憔悴的容颜,有点惊异,“病了吗?还是工作把你累坏了?”
  “是你。”我的回答半真半假。
  “呵呵,张震岳有首歌,专治相思,歌名叫‘思念是一种病’,你听了就会好点。”萍有点放荡不羁,“你那么多男朋友,我都排不上号呢。”
   我气得直翻白眼,这家伙难道是白眼狼,枉我对他好么。
  “我是来告诉你,过两天我要回北方了,你自己多保重。”萍说。
  “什——么——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嗓子有点发涩。
  “我是人在江湖,公司北边告急了,我要去北方支援一下。”萍说得轻描淡写。
  我赌气说,“也好,也许你早就想离开这里了呢。”本来我想说,你还回来吗?
  萍没吱声,过一会儿才说,“怎么会呢,其实,我一直牵挂着这个城,和一个就生活在这个城中的人。”
我的心仿佛被他篡在了手里,紧紧的透不过气,“是你女朋友?”
  “也是,也不是!”
   我瞪着萍,有点恼怒,希望他接着往下说。
  “其实,她应该是我妹妹,那是好多年的事了。那时我是一个十足的坏男孩,干过很多坏事,当年只有她看得起我,还叫我哥哥……”萍扬起他的下巴,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其实,我有好几年是在少管所里过的,我的书也是在那里面念的,我知道很多人知道我的过去,就会看不起我。”
   “我是愿意一辈子把你当朋友。”我柔声说。
   萍的眼眶有点湿润了,“我看得出来,真的,你是我的红颜知己。”
  “你见到她了吗?”我发觉自己撒起谎来,居然会如此的平静。
  “没有,我想见她一面,就是当面告诉她:从前那个坏孩子,现在,已经正正经经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了。”
我几乎抽泣着说,“也许,也许当年你有你的苦衷……”
  萍默然无语,拉了拉我的手,转身离去。
  我开始幻想着北方那个城是什么样子,莲子如泥牛入海般,音讯查无,以前只在小说中让我感动的爱情,还真戏剧性的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有人说,你牵挂一个地方,一个城,大抵是牵挂着生活在其中的某一个人,除了他(她),一切都无从牵挂无从美丽。
我开始恨萍的轻薄,好端端的文字,干吗就给自己叫萍,难道上天冥冥中就安排好了,这注定是一个漂泊的的故事,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一切都是那么的措手不及么?
  公司决定扩大了,要去南方开分部,我希望老总考虑我去南方市场,换个环境。老总摇头,说,企划部离不开你,去南方算投石问路,要发展,还得先保存公司的实力。
   我明白我在公司的地位还没有显赫到这种地步,当年刘皇叔当着赵子龙将军的面掷阿斗于地借以收买人心,有点虚伪,却是相当的管用一招妙棋。
   ……
  “让我去南方吧!”老乡坐在我对面,着我的眼睛。
  “你的消息倒真灵通啊?!”我诧异,“这事我作不了主。”
  “全公司都知道你要去南方,”老乡涨红着脸。“你去,我当然也去。”
  “为什么?”我明知故问。
  “难道你真的看不出来——”他有点气恼的嚷道,“我是喜欢你呀。”
   我像被人抽了一鞭子一样的站起来,但我很快压抑住了我的情绪,站在眼前的这个男人,是个优秀的男人,积极进取,光明磊落,和萍那种野马不羁的性格,才华横溢的忧郁截然不同。我曾在心里千百次的对自己说,他绝对是一个好男人,如果不是萍,我今生肯定嫁他。只可惜他和萍同时走入了我的世界,我的人生。人的情感世界本来就没法解释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就像大多数的人喜欢诗歌,而我更喜欢散文诗一样。现在,我必须说出来,把这座感情的小桥烧断。一个人的情感,只能魂归一处,爱情虽然美丽,处理不好的话,会有太多的不安和痛苦。
  “我们不适合,”我说得很坚决。“我已经有我喜欢的人了!”
  “你是说萍,”老乡忿忿的说,“他拿什么爱你,就凭标志的长相——,一个为心爱的人连酒都不敢挡的男人,还值得你那么用心去爱?!”
  我一下子被恼怒了,“我尊重你,你也尊重别人的选择不行吗?不错,我感谢你为我在交际应酬上的圆场,但那和爱一个人是两码事!”
老乡摊了摊双手,苦笑着说,“对不起,我是男人,要知道男人在情感面前眼睛是容不得沙子的。”
  “那么,就把你这份真挚的感情,去对另外一个女孩好吗?”我发觉自己的声音很轻,柔得像天鹅绒一样,“你这么优秀,会有好多女孩子喜欢你的。”
  “一点机会都没有了?”老乡垂头丧气。
  我点头,浅浅一笑,笑中有钢铁般的坚决。
  五
  网络流行一首叫《白狐》的歌曲,据说是今年年度最让人感动的歌曲。我更喜欢陈瑞那磁性而略带着悲伤的嗓音,把故事演绎得如此通透。假如真的有狐,而狐又述说着人间的故事的话,我想不过如是。
  我把自己关押在网络的世界里,无聊的游走于那些显得有点苍白的唐诗宋词之间,古人不知今时月,是真的,但古人一定了解今时月下人们的心事,包括我。所以才写出了那么多悲欢离合,别绪愁情!
  我的小说点击率不错,回复跟帖的人也很多,我为自己的赌注祈祷着,心情慌乱:萍明天将离开这个城,难道我的爱情就这样,还没开始就结束了?也许我们从此天隔一方,从此无缘相见。或许,他将找到莲子,然后,结婚生子,幸福完一生。
  窗外万籁俱寂,我悲伤着心情,仿佛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一直到天亮。
  早上上班,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跟帖的人达到了九十几个人,我眼前一亮。
 “芳姐,老总刚才找你呢。”文员小刘找到我,“你不舒服吗,你的脸色这么差。”她有点夸张的指了指眼睛。
 “昨晚为一个文案通宵加班,”我敷衍着回答她,“我没睡好。”接着逃也似去老总的办公室。
  老板开门见山,“芳芳,你对镕去南方有什么看法?”镕就是我的老乡。
  我一惊,这个镕,小气鬼,看来他已经决意去南方了。
  我说,“镕能力不错,虽然在这个行业不久,但他是一棵好苗子,值得公司去培养的。”
  “他是你手下的,”老总打着哈哈,“看来你们都是预谋好了的。”
  “一点没有,”我反驳说,“我倒是看出来了,老板叫我来,就是打打擦边球,您都安排好啦。”
  老总说,“我准备开个欢送会。镕走了,化妆品公司那边的推广计划你得顶起来,听说萍子要回北方,什么时候?我要跟他饯行!”
我忽然觉得眼眶痒痒的,泪水已经滚落下来。老板一脸惊异的看着我,有点茫然。我说,“得到你的肯定,我心情激动得很——哦,对了,萍子好像今天回北方。”慌乱中我有点语无伦次。
  老总惊讶的看我,却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释然一笑。“你喜欢上萍子了!?”
  “才不是呢。”被人看穿心事,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
  回到办公室,心还狂跳不止,我终于相信人原来是无法伪装的,自己坚强的外壳下,就怎么如此不堪一击呢。打开电脑,有个网名叫“江枫渔火”的给我留言,他说他本来打算今天离开这个城的,可他想回乡下看看老家再走,没想到还没到乡下,车在半路上坏了,手机也没电了,无聊中上网看了我的小说,很感动。
  我安慰他,告诉他先找个修车的把车修好再说。
  他说,他很绝望,路上连一个人影也没有,那里有修车的。
  我说,我帮你联系吧。
  就在和他说话的时候,我才发现,回复我文章的人已经超过了一百个人。平静了一下自己,不错,一个礼拜之内回复帖子的人,已经超过一百个人了!
  上天让我告诉我爱的人:我爱他!一时间,我真想舞蹈着,大声的叫喊出来,情绪沸腾到了顶点!
  “江枫渔火”又回信息了,他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萍。其实我早就偷偷的记住了你的QQ号码,你只是一直不知道罢了。
我瞪大了眼睛,心一下子疼痛起来,仿佛看见萍孤单的坐在他的POLO车的车盖上,四野无人,手提电脑放在膝盖上,无助的在给我发信息。我用最快的速度打了几个字:
  “萍,我爱你!”然后,冲出办公室,叫一辆车,向萍飞奔而去!
  六
  萍的老家在乡下,三两间破败的青砖瓦房,衬映着院中的几颗老梨树,在黄昏的残阳下,令我想起马致远的名篇:枯藤老树昏鸦,断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个断肠的人,不是萍,而是我自己了。
    “几年没回来了,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就想来这里看看。”萍说。
    “家里已经没有亲人?”
    “没啦,母亲早年就过世了。”
    “父亲呢?”
   萍咬着嘴唇,一会儿才说,“不知道,小时候记得父亲在江南那边做生意,后来和母亲离了婚,走后,一直沓无音讯。”
   我看着他,推测着他的内心深处,肯定恨极了他的父亲,所以提起父亲,才显得如此的轻描淡写。萍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说,“小时候我的确恨我的父亲。他要我跟他走,那时我娘就有病了,我走后,谁来照管我的娘,我坚决不走。父亲就给我们留下一笔钱,可母亲死活都不用这笔钱,直到去世。”
   我感觉自己的喉咙有点哽咽,我是个容易激动的人。
  “我从少管所里出来以后就去了北方,先在一家药厂打工,后来试着出去跑业务,也上过几个夜校和补习班,边干边学,就混到了今天。”
爱一个人,你要试着不关心他的往事他的经历他的成长,是件很痛苦的事。爱情就是这样一种迷药,明明知道他的过去伤痕累累,在自己的眼里却一样的完美无瑕。甚至他的每次受伤每次心疼,都仿佛牵连着自己的每根神经,心里同样的痛过伤过!
   我转开话题,“你要找的那位女孩找到了吗?”
   话说出口,我感觉自己有从未有过的提心吊胆。
   萍摇头,“没有,一直以来,我以为那是爱,后来遇上你,我才知道:那不叫爱,原来我一直还把她当成一个需要我照顾的孩子看待。”
  “如果她也在为你漂泊着呢?”我说。
   萍摇头。“不过,我也很想见到她,知道她过得好不好,真的,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可是,爱情面前,谁信这个仅此而已呢,爱情是不能拿来赌注的。我发现自己在爱情面前是个十足的伪君子,一个虚伪的小女人。
   萍回到了北方那个城。
   那个从来与我无关的城,却成了我剪也剪不断的牵挂了。萍开始真心的对我好,他对人好起来真的让人感到舒服。千里之外的我,了解了北方的雪北方的冰,甚至萍寄居着那个小院里所有的风景。
   老乡在南方,偶尔打电话,跟我神聊南国的风景,生机一片,春意盎然,让我不得不叹服我国国土面积的辽阔。
   镕说,南方什么都好,就是人生地不熟,有时有点孤单。新成立的公司,无章可循,他们大多时候都在拜访业务。他说,要是你来就好了,这个地方的人全都说广东话,说起来声音很高,像吵架一样。你的语言接受力特强,不出两个与,保准你能练就一副标准的广东话。
   我说,那粤语歌为什么那么好听。
   镕说,唱歌主要的窍门就是不遵循发音规律,想怎么发音就怎么发音,和日常用语完全是两码事。
   我说,要是莲子在就好了,她会一点广东话。
   快过除夕的时候,莲子从北方回来了,小姑娘疲惫而憔悴,我又惊又喜。
  “你的那个‘他’找到了么?”我明知故问。
   莲子摇摇头,“不找了,”她说,“这么多年都没有结果,也许是上天安排的。”
   我默然无语,最后才说,“好妹妹,你没有想过,试着认识一下别的男人,或许你就能把他彻底的忘记。”
   “我想先好好地静一静,找个工作再说。我都二十四岁了,他比我大好几岁,也许他早已经结婚生子,为人父亲。”莲子黯然,“又或许,他已经把我忘记了的。”
   我脱口而出,“没有,他才不是那种人呢。”
   莲子有点惊异的看我,我说,“你这么漂亮能干,我相信你爱的人,一定是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
   莲子又在公司里进进出出,终于有说有笑了,小姑娘似乎开朗了好多。
   萍给我打电话,莲子比我还热情,吵着叫他姐夫。我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般的难过。我对莲子说,你会说广东话,还记得镕吗,公司在南方开了分部,我派你到南方助他一臂之力,如何?
   莲子有点犹豫,她说,“我舍不得离开姐姐。”
   我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说“公司里需要新人,南方是个开放而发达的城市,你们两个的能力,我希望能开发出来一片新天地的,也许,到时姐姐也到南方工作呢。”
   莲子调皮的冲我做了个鬼脸,厥着嘴说,“你不会来南方,我都看出来了,你舍不得姐夫。”
我强颜欢笑,对不起了,我的好妹妹。
   我给镕打了电话,说我找到了莲子,要他去机场接她。最后我强调:一定要看好我这个小妹妹,她是我介绍给你的女朋友呢!
   莲子走后,我坚决的向老总辞了职,然后换了电话,换了手机,换了邮箱,包括一切可以联系到我的通信工具,然后,对着这个我生活了N年的城说声再见,意无反顾的登上去北方的列车,北方有我的牵挂我的幸福我的萍。
   我给镕和莲子留言:祝你幸福,早成眷侣!再见。
   呵呵,再见,其实,有时就是再也不见。
最后修改:2024/2/5 11:58:42
24-02-0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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