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变频器论坛 变频器论坛
回帖 发帖
正文

主题:2010-11-22最新公告

点击:6683 回复:52

根据目前坛子里发布广告最新动向,特公告如下:凡在发帖、回帖中夹带广告信息的帖子,从即日起,不再做任何编辑和处理,而是直接删除。请广大同行予以监督和执行。
本栏目再次重申,再版区内的发帖、跟帖内容不允许夹带任何广告信息、联系电话、网站网址等,如果发布推广产品的信息,请去“买卖场”专区。
谢谢合作。
10-11-22 15:00
顶了,就讨厌有广告!
10-11-22 15:55
这样做很好。
10-11-22 19:13

254

这样做很好,很烦广告帖,支持。
10-11-22 22:27
是的,插进不伦不类的东西。。。。。。
10-11-25 15:01
嗯,广告应在广告专区用
10-11-25 23:04
早就该这么做了
10-11-26 15:16
7楼
该帖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10-12-09 16:50
顶起,不过楼上这位好像是广告???
10-12-17 11:04
顶一下,不过好像又有广告加入了
11-01-19 20:54

上一页下一页

工控新闻

更多新闻资讯